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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童慶斌老師(台大生工系教授) 性質:本頁將童老師之專業意見正式收錄為 SSBTi 對「碳權市場發展」議題的官方立場,作為未來對外論述、媒體稿、會員溝通與政策建言之依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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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 Executive Summary

碳權(Carbon Credit)在台灣與全球都不是「靈丹妙藥」。SSBTi 立場碳權不是減碳,企業管理和第三方驗證才是真正落實淨零目標減碳。 企業真正的減碳信譽,應建立在 企業管理責任 × 科學基礎 × 第三方驗證 × 數據治理 之上,而非依賴碳權交易市場。童慶斌老師指出之四大結構性限制,完整呼應 SSBTi 一貫立場——碳權只是「最後一哩」的一種方式,不是減碳主菜。

SSBTi 立場圖卡|碳權市場走不起來,不是市場壞了,是制度問題

SSBTi 立場圖卡|碳權市場走不起來,不是市場壞了,是制度問題

一、童老師意見

其實碳權的市場需求不大;臺灣的碳費可以用碳權抵,但碳費只有 300 元,還有優惠費率,帶不起碳權的誘因;碳中和太難,也減少碳權需求;淨零只有 2050 年殘餘排放才可用 removal carbon credit。

這些都限制了碳權發展!

— 童慶斌 老師,2026-05-12

二、SSBTi 立場聲明(正式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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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BTi 立場:碳權不是減碳,企業管理和第三方驗證才是真正落實淨零目標減碳。 我們支持童慶斌老師的判斷,並進一步主張:在 1.5°C 升溫限制下,企業應將資源投注於「企業內部管理治理 × 可被科學驗證的物理減排」,碳權僅保留作為 2050 年難減排(hard-to-abate)殘餘排放「最後一哩」的一種方式(last-mile removal 中的一個選項),而非唯一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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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四大限制:童老師觀點 × SSBTi 解析

限制 童老師觀點 SSBTi 解析與佐證
1. 市場需求小 碳權市場需求本來就不大 對標《聯合新聞網》2026-05 報導:台灣碳權交易所上路 1.5 年僅成交 5 筆,量能稀薄;國際亦同——Microsoft 等大戶亦縮手 carbon removal 採購(見 NYT 2026-05-02)。
2. 碳費誘因不足 碳費 300 元 + 優惠費率 50/100 元,帶不起碳權需求 環境部 2024-10 公告:一般費率 300 元/tCO₂e,優惠 A 50 元、優惠 B 100 元(115 年 5 月首次繳交)。國內減量額度抵換上限 10%、國外 5%。在此設計下,「自主減量」遠比「買碳權」划算,碳權需求被結構性壓抑。
3. 碳中和太難 企業做碳中和門檻高,需求自然下降 德國法院判決 Apple Watch「碳中和」廣告不實(2024-08,法蘭克福),全球已從「碳中和」轉向「淨零路徑」。Chain of Custody(CoC)權利歸屬規則嚴格,碳權重複計算風險高,企業不敢輕易宣告。
4. 淨零只認 Removal 2050 年僅殘餘排放可用 removal carbon credit SBTi Net-Zero Standard 明確規範:1.5°C 路徑下需 90–95% 物理減排,僅剩 5–10% 殘餘排放可用 永久性碳移除(DAC、強化風化、生物炭等) 中和。Avoidance credit(避免排放型碳權)不被認可作為淨零工具

四、SSBTi 三大解方(SSBTi 框架,2026-05 適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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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企業「碳權買不到、買了不算數」的困境,SSBTi 不談碳權,而是回到「企業管理 + 第三方驗證」的本質,提供三條科學路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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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TNFD(自然相關財務揭露)
  2. SBTi(科學基礎減碳目標)
  3. CDP/申報系統對接

五、對外論述要點(給會員與媒體)